工作总结是我们评估自己工作表现的重要时刻,让我们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工作绩效,工作总结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真实客观的评估和总结,写文书吧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篇1
2016年我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州财政局、州国资委的指导下和县委、政府的领导下,局党组的高度重视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强化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作风建设,狠抓监管基础工作,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现就一年来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抓基础、强监督、建平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机制
1、全面完成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根据财政部、省厅、州局的有关要求,今年来,我们对全县233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了清产核资,5月26日聘请了软件公司的技术员对233个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州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在县直相关单位的大力配合下,10月底全面完成了数据上报工作,澄清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家底。全年来网上审批处置报废国有资产25笔/次,金额260多万元,州公共资源网上处置公务用车12台,罚没物资158万元,基本上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帐实相符、帐帐相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识提高了,领导重视了,财务人员对国有资产管紧了。
2、加强国有企业报表报送机制。按照州国资委的有关要求,我们建立对我县四户国有企业会计报表进行月季年汇总报送制度,对报送情况进行考核。目前,我县国有企业量小力簿,主要是公共服务、发电和旅游企业,在我县经济总量中比重很少,企业经济效益很差,财政收入税收比重很小。根据这一特点,我们主动上门,深入企业,跟踪服务,帮助他们安装报表报送软件、指导财务人员业务学习。全年来,基本上按照州国资委的要求按时完成了国有企业的报表报送,2016年被州国资委评为国有企业报表报送先进单位。
3、抓公车管理,促公车改革。公车管理是财政部门资产管理的一项主要工作,随着公车改革实施,公车管理工作已纳入各级政府各个部门重要议事历程。按照省、州公车改革方案要求,在县直各单位配合下,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进行了核查、建档登记、分析评估,完成了公车改革的预测方案,并及时上报省、州公车改革办。为我县公车改革提供了原始基础,创造了良好改革环境。全县共审批了执法执勤、特殊工作用车15台,企业单位公务用车5台,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基本上没有审批。初步统计2016年我县公车运行费用比去年下降了18.26%,节约金额达1000多万元。2016年我县控购工作和公车管理工作被州财政局评为先进单位。
4、抓日常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政府赋予财政部门一项日常职能管理工作,由于过来各级有关部门只重购不重管,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相当严重,资产处置不规范,任意处置现象时有发生。今年来,我们加大这方面的工作力度,在人员少、管理面广的不利条件下,在局有关股室的配合下,建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巡查制度,对5个乡(镇)12个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进行了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对相关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从而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入日常化、规范化,各国有资产占有单位领导和管理人员管理意识提高了,处置不规范、任意处置现象减少了。
二、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发挥国有资产监管职能,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
1、发挥职能,积极配合。今年来,按照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配合纪检、审计部门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排查,要求各行政事业单位对经营资产进行自查,门面、房租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上缴经营性资产收入2000多万元,为县域财政创收夯实了基础,资产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2、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为县域经济建设服务。今年来,我们利用国有资产监管职能,通过县经建投公司融资平台,按照县政府统一工作部署,对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公安局等8家单位国有资产在县国土、房产部门配合下,通过评估、颁证、统一归集到县经建投公司,质押到农开行、农发行、农商行、村镇银行、建设银行进行融资贷款。截止到2016年底,融资贷款8.5亿元,为老司城、溪州新城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利用我县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为我县区域经济建设服务,使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效益最大化。
3、积极参与企业改制,确保国有企业资产增值。今年来,按照州国资委、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启动了我县外贸公司、湘运永顺汽车站企业改制。积极参与、跟踪服务。县外贸公司菖头加工厂成功拍卖,外贸综合楼准备出售、汽车站搬迁工作方案制定、人员安置正在启动,有望2017年我县国营企业改制工作全面完成。
三、2017年工作安排
1、全面启动行政单位产权登记工作,完成全县事业单位2016年产权年审工作。
2、全面完成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制定执法执勤和工作用车单位车辆编制,封存好公车改革单位公务用车,公开、公平、公正处置好封存公务用车,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
3、加强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制定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充分发挥国有资产资源效益,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公共管理成本。
4、加强国有资产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使国有资产管理形成日常化、常态化。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篇2
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凤资[**]08号)和**县关于层转《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凤国资办[**]9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了国资管理工作经验总结、问题查摆及制定**年国有资产管理计划,现将情况小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
一是局领导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人员调整情况,及时修订了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了国资专管员,负责局国资具体业务。二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国有资产内容形式、资产管理职责、资金使用、产权登记、资产处置、责任追究等各项内容都有了明确规定,做到责任落实到位。三是提高认识,强化国资专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增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认识,提高防患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识和能力。四是加强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建设,做到硬件上台阶、软件规范、人员到位、数据准确。五是召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度会,总结经验,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二、加强管理、扎实工作
一是做好国有资产集中管理,做到资产登记、统计及时,资产使用人变动后及时在国资管理系统中进行变更,使国有资产使用到人,资产明确。二是全面清查资产,数据详实,做到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底数清、情况明、资料全。三是按要求及时核销国有资产,如需增加资产能严格按照程序报送资产购置备案申请表、**县政府采购表,做到先批后买,不批不买。四是规范国有资产资料、台账,能按照国资委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固定资产清查盘点,能按要求及时报送国有资产各类报表,能准时参加国资办召开的会议及业务培训,能及时完成国资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近年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县国资委的精心指导下,县地震局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高,促进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多次受到了国资委的表彰。但我们也意识到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地找差补缺积极加以克服解决,不断提升国有资产工作管理水平。
三、国有资产年报及月报填报工作
每年按照国资部门要求,及时、完整、准确上报资产年报及月报,数据达到帐实相符。
四、按时开展资产清查盘点
为摸清家底,每年单位组织开展两资清查盘点,使单位资产明晰,每年七月及十二月按时进行清查盘点。
五、资产管理工作的成效及经验
(一)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在县国资办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制度建设逐步完善,管理水平逐步提升,主要做法有:完善工作流程和审核机制,加强国资收入管理,加强监督、严格按规定执行。
(二)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方面。
县地震局运行管理新增资产流程为:由需要采购设备股室提出审请,报单位国资专管员审核,然后报单位主要领导审核,以上程序完成后,由单位国资专管人员向国资部门提出申请,数额较小的经国资部门批准后由本单位自行采购,属采购目录及大额采购的,统一提交招投标局进行招标采购。
县地震局国资运行管理核销资产流程为:由单位资产使用股室根据固定资产情况提出核销申请提请办公室国资专管员,国资专管人员根据申请和本单位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提出是否符合核销意见,提交单位领导,单位领导同意后由国资专管员根据核销规定报国资办备案或审批。国资办进行备案或批复后由单位专管员在国资平台进行资产处置,经国资办网上审核批复后交由单位财务进行帐务处理。
(三)信息化建设方面。
为切实加强国资信息化建设,单位领高度重视,为从事国资工作专管员配备了专用电脑,用于对本单位的国资信息录入与上报。
六、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多年的努力,我单位在国有资产的管理实践与探索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离真正实现国有资产有效管理的目标和任务还有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有欠缺和不足。
(一)制度建设滞后,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还需要继续建立、健全和完善,没有可行的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对现有制度的执行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无良好的运行机制,在国有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上,无有效的结合,单位购置资产在年初无预算,在购买时随意使用各种资金(无预算资金)。
七、对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以制度有效管理国有资产。制定单位国有资产购置及核销流程,加强对本单位国资运行机制完善。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购置资产,原则上无预算不进行资产购置。
八、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加强监督,严肃制度,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资产配置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准的资产配置预算,未经批准的,一律不得配备购置;对预算执行中,因特殊需要,需临时追加预算购置资产的,也应严格按程序报批,经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购置。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篇3
时光匆匆,入校已半年多时间,这半年年是忙碌的,也是我人生最有收获的半年,入校以来,我就职于校国有资产管理科,并为20××级旅游英语专业教授《旅游概论》及《导游基础》两门专业课,同时参加了学校组织的针对于新进教师的的各项培训活动,半年的学校工作给予我的不仅仅是一个岗位,一份工资,更多的是收获,是感悟,是成长。以下是我对于这半年时间的个人工作总结。
(一)工作内容
20××年6月份我正式入职西安航空职业学院,就职于国有资产管理科,可以说从象牙塔跨越到了社会的大熔炉。6月份主要的工作是熟悉学校及工作环境,整理原有房地产档案资料,熟悉学校国有资产情况,9月份主要工作是协助办理新教师入住工作,以及校教学楼、实训中心、职工宿舍、门面房等房地产情况摸查,步走访新老校区教学楼5栋,办公室80间(档案室库房等另计),老区实训教室7间以及汽车中锐实训基地。走访教职工单身宿舍楼三栋47间。绘制教学楼、职工宿舍平面示意图6幅,办公室人员清查单8张。
从10月中旬开始,我主要负责学校物资采购的招投标工作,工作的主要内容分为挂网(拟定招标公告)、报名(初审资质)、协调会(组织各部门到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发放招标文件(编写招标文件)、开标(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会,当众开标,填写备忘单)、公式结果(编写中标公告并挂网)、运行合同(协调各领导签合同运行单)。主要完成的工作为:
(1)在科长的带领下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6个全国、省部级文件。
(2)合法合规的组织了学校招投标项目16个,其中货物设备类12个,基建类4个;按规定流程组织协调预备会及招标会30场,会议中做好记录;运行有效经济合同××份;各招投标项目有关资料原件均已妥善排号存档。
(二)心得体会
从知道招标到真正接触招标不过才几个月的时间,但是在这几月的时间里我从迷茫走到了晴朗,这是我今年最大的收获,通过这几个月的学习,我认识到了招标工作的特殊性,它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但是工作要求必须是细致。招标工作是一个具有服务性质的工作,它的目的是帮助有需要的人找到合适的提供者,而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注意每个环节,而且要使每个环节都能很好的衔接,这样才能保护好每一方的利益。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篇4
一、企业资产基本情况及经营主要指标
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监管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共有x家;2013、20xx年经区委区政府企业整合的托管企业共x家(托管企业由所管理企业进行监管,待目前承担的项目完成后进行清产核资,实施整合关闭。具体名单见附件1:x区区属国有企业情况表)。
截至x年9月30日,x家企业资产总额x万元,同比增长x%;净资产x万元,同比增长x%。实现营业收入x万元,同比增长x%;实现净利润x元,同比增长388.86%(x年同期全区企业利润为负数)。企业利润持续稳定增长,表明企业盈利状况在不断好转,总体经营情况态势良好。主要工作的开展
(一)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促进企业重组升级
年初通过股权划转等方式成立我区第一家区属国有集团公司:x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我区国有企业做大做强迈出了第一步。完成x工业园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组建工作,帮组园区中小企业积极应对新经济业态的挑战,加快转型升级。
(二)完善企业薪酬制度,激发企业工作积极性
根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制度,开展x年度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考核。按照企业类型设置不同考核内容,科学反映企业负责人经营结果。出台《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与企业负责人薪酬考核制度形成“双控”,有效提高企业各层次员工干事创业积极性。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落实企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进一步探索学习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逐步转向以“管资本为主”,通过中心直管的国资公司、国投公司两家一级企业作为企业管理的桥梁,以企业化的模式管理国有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共同发展。
修订完善《x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运作暂行办法》,规范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落实企业党建进章程,强化党组织在国有企业中的作用。
完善企业“三重一大”制度建设,先行在一级企业采用“三重一大”专题会议形式,规范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陆续推广实施。
(四)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
改进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收缴方式,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和企业负责人经营绩效挂钩。x年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x万元,同比增长x%。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国有企业的租赁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五)落实省委巡视组“回头看”工作
规范企业账户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账户管理,对未经审批开设的账户4个进行清理整改。督促各镇、街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方案,按时完成镇、街属企业撤并工作。
(六)配合推进企业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
配合区政府、区农林水局、区审计局等部分进行红星农场社会职能分离移交工作,对红星农场收支进行进一步梳理测算,为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牵头对接市公交集团和盖山镇,逐步成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七)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运用财政一体化系统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管理,规范单位通用办公设备配备标准及资产处置手续。
贯彻落实国有资产运营盘活管理办法,通过委托企业进行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实现对国有资产的高效利用。完成区文体中心、区市场监督局店面公开招标工作,盘活国有资产价值;完成区环保局办公楼公开出售工作,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八)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纪律保障。出台企业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实施意见,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开展针对下属企业明察暗访活动,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负责人绩效考核当中。
(九)强化信访ww工作。国资中心及下属国资公司积极配合镇街化解信访积案,梳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综治平安建设。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区属国有企业经营发展不够平衡。虽然区属国有企业的利润总额取得增长,但仍有部分承担基础设施建设任务的企业出现亏损,国企市场竞争水平弱。二是经企业整合到各企业管理的托管企业历史问题多,清算关闭难度大。三是国资管理队伍人员不足,专业水平不够,国资中心于20xx年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目前在编人员6人。中心1名副主任(主持工作)同时负责财政事务,1名副主任抽调区政府办,其余4名编内人员其中1人为国资公司总经理。实际参与国资监管工作的人员只有3名,与日益专业化、精细化的国有企业监管要求不符。
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总结篇5
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健全适应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和公共财政需要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的有关要求,财政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现作以下总结。
一、工作原则和目标
财政部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组织开展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管理,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据资产清查发现和暴露的问题,全面总结经验,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
以xx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x范围。
xxxx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并执行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以及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
三、工作方法
(一)财政部组织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核实工作,各中央主管部门按照财务隶属关系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按行政隶属关系组织本级政府管辖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
对于近三年已经进行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地方和部门,可以在以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此次资产清查的统一政策和要求,对其资产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要求上报。
(二)中央部门单位和各省(区、市)的资产清查结果按规定报送财政部,资产清查数据应与同年度资产报告数据、财务会计决算数据进行核对。
(三)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财政部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四)针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可以聘请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或复核。
(五)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础数据库,对资产变化情况做到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与预算有效结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防止“前清后乱”和“清管两层皮”现象。
(六)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财资〔xx〕1号)和实际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逐步予以核实批复。
四、工作内容和步骤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体步骤如下:
(一)准备阶段(xx年1月)。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组织开展宣传及业务培训。
(二)实施阶段(xx年2月—9月)。
1、中央各部门(单位)自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必要时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自查工作完成后,行政事业单位将申报文件、资产清查报表、专项审计报告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材料报送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xx年8月31日前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本部门资产清查汇总报表和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提供纸质材料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本部门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卡片、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汇总表、社会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等。
xx年9月30日前,财政部对中央部门(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按照属地原则对二级及以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进行审核。财政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中央部门(单位)根据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资产清查结果开展资产核实工作。对于需要报送财政部审批的资产核实事项,单位应当将申报文件、资产核实申请表、资产清查报表、相关证据和经济鉴证证明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财政部审批。
2、地方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根据《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开展资产清查核实工作。地方财政部门可以结合工作需要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结果进行检查或抽查。
各省(区、市)于xx年9月30日前将本地区资产清查报表汇总报送财政部。其中,纸质材料应当包括正式文件、全省(区、市)资产清查汇总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等;电子材料除纸质材料的电子版外,还应当包括各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资产清查汇总表。
(三)总结阶段(xx年10月)。
1、财政部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进行总结,向国务院报告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为下一步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改进措施奠定基础。
2、财政部将根据资产清查结果,研究制定或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
3、中央部门(单位)和地方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完善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为切实加强领导,保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财政部统一组织全国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并组织开展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具体负责组织开展管辖区域内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单位法人代表是资产清查的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和单位要建立由资产、财务、纪检、人事、基建、后勤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资产清查组织和工作机构,负责领导和实施本部门、本单位的资产清查工作。
六、经费保障
资产清查专项审计费用,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由委托方承担。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除财政部统一配发的资产清查软件、资料等外,各级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七、操作系统
财政部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开发了资产清查子系统。各部门(单位)、各地方应当为系统的使用提供必要的硬件及网络条件保障,利用系统完成资产清查及资产报表的录入、审核、汇总、报送工作。使用财政部开发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地方和部门,开发商将主动联系,提供免费的系统升级服务。未使用财政部统一组织开发系统的地方和中央部门,可以单独部署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或主动与财政部组织开发的资产清查子系统实现无缝对接,确保资产清查电子数据顺利上报,为下一步实现动态管理奠定基础。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履行管理责任,分工明确,落实到人,配备强有力的领导班子,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做好动员、培训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并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制定资产清查的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完成。
(三)严肃纪律。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资产管理情况和存在问题,不得瞒报虚报,不得干预社会中介机构依法执业。对于资产清查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工作督导。各部门(单位)、各地方要加强对本系统、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清查工作进展情况。财政部将对全国资产清查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并组织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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