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完一本书你肯定有不少感受可以通过读后感记录下来,很多同学在读过有意义的书籍后,都是会写读后感记录的,下面是写文书吧小编为您分享的家的读后感1500字最新6篇,感谢您的参阅。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1
?论语》是我国的经典作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著作。古人云:半部论语治天下。可见论语在历代的统治者心目中的地位了。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家思想统治中国近20xx年。《论语》当然也就稳坐了20xx年的宝座。直至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提出打倒孔家店的口号,《论语》的地位才开始动摇。文化大革命时期深刻的批林批孔,更进一步瓦解了儒家思想对人们的束缚,《论语》从此埋没人间。
?论语》究竟是什么内容?为什么他被古人视为经典,而后又成为所谓封建统治者的工具呢?怀着这些疑问,我漫步于《论语》的花园,尝试着去感受其中的奥秘。
粗看《论语》,不过是一本语录,和《毛主席语录》没什么差别。可细细品来,孔子及其弟子的政治思想、人生观、世界观、教育理念等几乎都包含在语录的字里行间。《论语》里最常见的词汇,无非是中庸、君子、礼仁云云。 中庸却是《论语》里最容易理解的而最难做到的。中庸指的是对人处事采取不偏不倚、调和折衷的态度。这种思想体现了当今北京居民的忍文化。对中庸的字面理解就是:惹不起躲得起、始终保持中立。这固然是好的,能避免许多不必要的争端,但过度的忍却能使一个民族沉睡,古代中国的发展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据。中庸是儒家的为人之道,体现了儒家学派的软弱性。
君子是一个意义深刻的词。从小就听说什么君子动口不动手、观棋不语真君子等,感觉君子就像个呆呆的人似的。事实上,君子就是孔子他们儒家学派的一种自称,是理想的中庸的人。比如君子不器、先行其言而后从之
斗,都体现了君子的优良品质。与君子相对的当然就是小人了,小人并非是坏人,只是素质没有君子高罢了。《论语》花了相当篇幅直截了当的阐明君子和小人的不同点,如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君子周而不比,小人比而不周。然而,君子的物质地位往往与小人相差甚远。毛泽东说过:小人累君子,君子当存慈悲之心以救小人。可见君子的物质生活是那么的悲惨!
礼,表现了孔子对当时社会的不满。孔子生活在动荡不安的春秋时代,诸侯国不遵守周礼,闹得一团乌烟瘴气。孔子的礼的核心是正名,即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孔子致力于维护三纲五常,提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因此,当鲁国大夫季氏八佾舞于庭时,孔子愤怒地说:是可忍也,熟不可忍也?
仁,是孔子的道德观,这后来发展成为了他学生孟子的政治主张。孔子认为,克己复礼为仁。克制自己,遵循礼,这就便是仁了。仁者爱人,这里爱的人是指上层社会的王室贵族;尊重朝廷贵族,不犯上,也说明孔子对礼的尊重。此外,孔子还把仁当作人的标准:仁者,人也。 郭沫若在《十批判书》中说过:孔子这种所谓仁道,很显然的是顺应着奴隶解放的潮流的。这也就是人的发现。
纵然,《论语》经历了两千个春秋,并不能完全适合我们现在的思想,但是它毕竟是经典中的经典。经典永远不会过期,我们要批判地继承这些中华传统文化,让《论语》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总之,《论语》是我们必读之经典,我受它的感化甚深!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2
人类的活动(不论体力或智力的)创造了艺术,艺术来源生活,而那些不朽而光辉,得以长存至今艺术形象,是人类活动在无边的历史长河的淘洗下,脱颖而出的精华。在同一时期,不同地方的人类文明以自己的社会形态、文化风格为原型,创造出了众多特点鲜明的艺术形象。在这些形象当中,堪称经典,为我们所熟知的两位,即本文将要讨论的夸父和普罗米修斯。在讨论他们之前,我必须不厌其烦地补充一点历史背景知识,这样将有助于文章的铺展和读者的理解。所以请耐心地读下去,肯定会有所受益。
如果我们假定,这两位曾经以人的形式,在大地上行走的话,那么他们大致生活在同一个历史阶段——公元前第三个千年至第一个千年之间。这个时期是人类历一个重要的过渡阶段,即由新石器时代向古代文明时期过渡。
在这个伟大的变革时期,因为灌溉农业、金属冶炼,和牛耕农用动力的产生和推广,古代文明首先在中东破土而出,然后以不可阻挡的趋势向各地传播。在这一时期,中东出现了美索不达米亚文明,东边,黄河流域出现了中华文明的雏形,印度河流域出现了古印度文明;在西边,埃及文明诞生于尼罗河流域,地中海的波涛和美丽的克里特岛是孕育米若斯文明的摇篮。紧接着,在亚欧大陆的古代文明之后的,是中美洲的古老文明。这是一段古代文明焕发活力,欣欣向荣的时期,也是一部反映人类挑战自我,突破自然限制的伟大诗篇。从新旧石器时代的蛮荒中苏醒过来的人类,仿佛是受到文明之火的启示,他们睁开双眼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向强大无边的自然发起挑战。现在看来,人类无疑是赢得了这场战争,他们成功地开辟了一片自然奇迹之外的广阔天地。但是,当时的人类决不会有这样的自信,在他们辛劳而短暂的生命中,一定充满着“人生苦短”的慨叹。在古代文明的发源地美索不达米亚,频繁而又无规律可循的可怕山洪,与反复无常的气候变化,时时刻刻摧残着那里脆弱的农业生产;而周边游牧民族军队反反复复的侵略、骚扰,又是破坏文明国家国计民生的一大威胁。翻阅苏美尔人的文献,我们看到他们用这样文字来抒写对人生感慨。
“只有人,寿命不久长,无论做什么,都如清风一扬。”
在可怕的自然力面前,我们的祖先是十分渺小的,但他们心中涌起的欲望又无法让他们在与自然的对抗中妥协,实际的情况是,人类已经没有退路了,在与天地进行的斗争中,他们必须放手一搏,哪怕这是一场必输的战斗。
古人是怎样看待他们与自然力的较量呢?
人类的神灵意识,贯穿着人类发展演变的历史。自然力量在他们眼里,化身成为无所不能的神灵,步入文明时代的人类向自然发出的挑战,实际上就是在挑战新旧石器时代的人类心中不敢逾越的——神灵。神界与人界分异的产生,其实是非常合理的,我们无法想象,绝大多数古人会忽视神灵的存在。事实上,也正是因为对自然力量的惧怕,人类才需要神——那是一种强有力的依靠,不论他降灾还是赐福,都是一种心理上的慰藉。
进入文明阶段的人类没有对神灵的存在产生怀疑,他们依然要仰赖对神灵的信仰才能生存,但与新旧石器时代的人类不同,那时的人类已经敢于接近神灵,去获取神灵的智慧。我们都知道巴别塔的故事,骄傲的国王集合天下能工巧匠,想要造就一座通天的高塔,结局自然是神战胜了人类,浩大的工程最终在神的干预下半途而废。这个故事体现了人类对神灵态度的转变,尽管结局是人类遭受了失败,但那种敢于接近神灵、触犯神灵的勇气,是那个时代人类文明所共有的特征,也是众多艺术形象不可或缺的精神。先民们创造的这些伟大的艺术形象,多是以挑战不可战胜的神灵为开始,以主人公受到神灵惩罚的苦难为结束,体现了充满磨难而又百折不饶的人生这一悲剧性的主题。伟大的悲剧是人类艺术的巅峰,悲剧背后所体现出的人性光辉,甚至超越了其在美学上所能达到的成就。
“宇宙心灵所怀蓄的矛盾,在他看来显然是由于种种不同世界的交错混乱,譬如说,神界与人界,这两者分别来说都是合理的,但是,正因为它们分庭抗礼,所以势必各因其个性而经受痛苦。当个人英勇地努力追求共性,当他试图跨过个性的界限,从而使自己变成的宇宙生灵时,他定必经受那隐藏在万物本质中的原始矛盾,也就是说,他越轨了,因此受苦。”
——尼采《悲剧的诞生》
普罗米修斯就是这样一个伟大的形象,他虽然是一个神,但他更像是一个在大地上行走的人类,在对待火的立场上,他和人类是一致的。这样一个为人类的利益奋斗而不惜背叛自己身份的神灵,我们不妨就把他看作人类中的一位勇士。
当人类走出蛮荒,努力地征服自然,想要在世界上拥有自己的位置时,他们就已经从内心深处与自己的神灵决裂了,客观地承认神人二界的分野,只会加速这种决裂的发展。面对生存环境的艰险,文明人不会寻求妥协,正因为这名正言顺的分界,造就了人类与神灵分庭抗礼的局面。用尼采的话来说,就是人类跨越个性的限制,去追求共性的过程,人类追求的最终目标,是使自己成为宇宙中的生灵。但是这种疯狂的行为,又是对神灵的冒犯,越轨者必遭受苦难,他会为其所作所为付出痛苦代价。而这就是其悲剧之所在,冒犯神灵的会招致灾难,但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普罗米修斯这样的英雄必须去犯。他做了,神灵不会给他好果子吃;他不这样做,人类将遭受灭顶之灾。普罗米修斯的人生悲剧,就这样淋漓尽致地展现在世人眼前!
无独有偶,在遥遥相隔万里的东方,黄河流域养育下的中华文明也诞生了这样一位伟大的人,他就是夸父,那位手持拐棍,只身追寻太阳的巨人。
与希腊人埃斯库罗斯所写故事的背景相同,夸父生活在一个极端寒冷的年代,鹅毛大雪漫天飘洒,遮蔽了太阳火热的脸庞,给行走大地上渺小的人类带去了无边的寒冬长夜。在艰难困苦的情况下,巨人夸父表现出了与普罗米修斯相媲美的勇气,告别族人,他要去寻找太阳,为了让太阳回到族人身边,他必须说服这位力量强大的“神灵”。这一情节的设置,与普罗米修斯为救人类而盗取神火有着异曲同工之处。两个故事稍有不同的地方,只在故事的结果。
普罗米修斯盗取了神火,也受到了惩罚,宙斯把他悬挂在峭壁之上,派巨鹰日日啄食他的肝脏。夸父的结局是死亡,他长途跋涉,历经艰辛来到了太阳面前,对他说出了自己的诉求,然后悲壮地倒下。两位代表着人类利益去冒犯神灵的英雄,一个得到的是万年的折磨,另一个则面对生命的终结。普罗米修斯成功地获得神火,使温暖重回人间;而夸父没有带回他所渴求的太阳,他的同胞并没有获得解放。
但是结局不言自明,在逆境中生机勃勃的人拥有不可战胜的力量,巨人夸父所表现出来的超凡勇气,预示着人类将克服一切艰险,创造出光明璀璨的未来。在故事最后的部分里,夸父丢在地上的那根拐杖,化作了一片美丽的树林,树上结满了甘甜的果子。这个美丽的地方,后来成为了一代又一代行者追寻不止的所在。个人认为,夸父追日这个悲剧故事,比起埃斯库罗斯笔下的普罗米修斯,在对结局的艺术处理上要技高一筹。总之,夸父与普罗米修斯这两位人类英雄的悲剧形象,是人类在历试图超越自我,战胜自我,挑战极限过程的完美写照。在中国,与他们相类似的艺术形象还有填海不息的精卫,和开天辟地的盘古。他们在悲剧中诞生,在悲剧中寻找超越的动力,亦在不竭的奋斗中得到永恒的生命。
我曾经不止一次地设想,应该把夸父的形象作为我们民族精神的标志,中华民族在近代的发展充满着挫折和艰辛,只有保持的勇气才能支持我们在逆境中前行。我呼唤当代的夸父,那坚定的巨人,能够忍受大众的奚落和嘲讽,向着那美好而渺茫的希望之林前进,哪怕等待前方的是死亡,也能顽强的前行,为了人类的幸福,挑战那不能超越的极限。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3
爱是人类永恒的话题,我们总能感觉到它的存在,但要给爱下一个定义却是非常困难的。因为我们每个人对爱的理解不尽相同,蒙台梭利关于爱的理解是:爱不是原因,而是结果,它的动力就是本能,是生命的创造力量,在创造过程中,他产生了爱,这种爱充满了儿童的意识,并影响着儿童的自我实现。
读到《爱的智慧》这一章时,给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书中列举的孩子与父母的例子如此的熟悉,因为在我和女儿之间也经常有这种情形。例如:星期天,本想好好地睡一觉,可一大早就被孩子叫醒了,你是不是也会觉得很讨厌呢?我们来听听蒙台梭利是怎么说的:早晨,儿童进入父母的房间唤醒他们,这是件令父母极讨厌的事情。但是,如果不是爱,还有什么东西会使一个小家伙一醒来就去寻找他的父母呢?黎明,当一个儿童去找他的父母时似乎是要说:天已经亮了!是早晨了! 但是,孩子走到父母跟前,不是为了去教导他们,而只是去看他所爱的那些人。看到这些文字,你是不是心里有一种温暖的东西在涌动?蒙特梭利对儿童的细微观察和心理探究真的是让人佩服。也让人不得不重新思考自己一些固有的观念,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儿童,是否知道他们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们真该适时的转换一下角色进行思考,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地理解儿童的世界,了解童年的秘密。
由此再引申到我与班级里的孩子,仔细想想一些孩子平时的表现,在当时可能会觉得不耐烦,但现在再好好想想,就会知道那是孩子一种爱的表现了。感谢蒙台梭利告诉了我们这种爱的重要价值,今后我要向孩子们学习,学习这种爱的智慧。---《童年的秘密》读后感
暑假我品读了一本《童年的秘密》,其中一段是这么说的:人们对儿童心理上的创伤仍然知之甚少,但是他的伤痕大多数是由成人无意识地烙上去的。?这些创伤,几乎全部都是因为我们不了解儿童的心理所造成的,我们自以为是为了孩子好,但其实却造成了相反的后果。好心办坏事的例子,太多了。而《童年的秘密》里,或者指出常识性做法的谬误,或者提出了一些我们未曾想到过的地方,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本非常颠覆性的书籍。
其实有一个敏感期我们大家是都知道的,就是儿童的语言天赋。在儿童的某个阶段,学语言是非常惊人的,所有的人都是他们的老师,他们只是沉默的聆听,直到某一天说出他们的第一个字。这点成人体会最深,学外语现在对我也是一件头大的事情,无论是听力还是单词,都是需要持续的下苦功才可以。但是除此之外,儿童的敏感期还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敏感期,就是对秩序的敏感。?°一个很重要和神秘的时期是儿童对秩序有极端敏感的时期。这种敏感在儿童出生后第一年就出现,并一直持续到第二年。
蒙台梭利说?°这种敏感期的存在也许更清楚地表现在儿童所遇到的障碍上,在大多数情况下儿童发脾气很可能都是由于这种敏感性秩序感在于认识到每样物品在它的环境中所处的位置,记住每件东西应该放在哪里。这意味着一个人能够适应自己的环境,在所有的细节方面都能支配它。心灵的适宜环境是这样的:一个人能闭着眼睛到处走动,仅仅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他所要的任何东西。这样的环境是平静和快乐所不可少的。很明显,儿童对秩序的热爱不同于成人对秩序的热爱。秩序给成人某种外在的快乐。但对幼儿来讲就完全不同了。它好像动物漫步的大地,或鱼儿游憩的水。
不过这一点,再深入想一想,是可以理解的。比如我们新到了一个环境,也是会经历很不适应的时期,所谓的?°水土不服?,但是儿童却更加的敏感,敏感到桌子上放了一把没见过的雨伞也会生气的地步。而儿童的这个敏感期,据说一直会持续到五岁。
一直以来在成人的脑海中,保护自己的财产使其免遭侵犯,这几乎是成人的自然法则。所以,我们经常会阻止我们的孩子不让他们做很多事情,怕打坏东西总是让孩子按照我们的节奏来生活。同时,对成人来说,有一条自然法则,即?°最大效益法则?,这诱使他运用最直接的手段,在尽可能少的时间内达到他的目的。当他看到一个儿童正在作巨大的努力做某些似乎毫无成效的事情,而这些事情他本人一瞬间就可以做完,并且做得完美得多,这时他感到痛苦,就想去帮助这个儿童。还有我们迫不及待的教小孩子识字,剥夺了他们的乐趣。过早地强求他们通过阅读书本来识字也会产生一种消极的影响。追求这些并不很重要的东西会削弱他们生气勃勃的心灵的能量。?这一点,在松居直的《图画书论》里也有所涉及。
每一个在孩子成长道路上的成人,都是他们的教师,所以,并非有孩子的父母亲,或者教授他们知识的老师才应该来阅读这本书。当一个成人看到儿童端了一杯水,他就开始害怕这只杯子可能会摔破,当他感觉到这一点时,他的贪婪就使他把这杯子看作一件珍宝,并从儿童手中把它夺过来。另一方面,儿童还必须形成他的行为习惯,但是他从来也没有得到许可去展现连续的行为过程。如果儿童正在游戏,成人就会打断他,认为该是散步的时间了。这小孩就被打扮一番带出去了。这些都是不好的。当儿童工作时,他并不是为了获得某些进一步的目的而如此做的。他工作的目的就是工作本身,当他重复一项练习,使自己的活动达到一个目的时,这个目的是不受外界因素支配的。就儿童个人的反应而言,他停止工作跟劳累没有联系,因为使他的工作完全更新,充满精力是儿童的特征。
实际上这本书里的珠玉比比皆是。我以为每一个人都应该读一读她。我们大多数人的童年在某个地方被弄丢了,我们现在要做的,是重新认识我们自己。
那我们应该如何去做呢?《童年的秘密》这本书里给了我们答案。首先要把孩子置身于一个愉快的环境,在那里几乎所有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小桌子、小凳子、小拖把等都是为他们所特别制的。这些对孩子很有吸引力。其次是教育者的沉静。它是一种更深沉的平静、一种空白,即我们所说的客观的心理。无需过多的语言和暗示。最后是要给儿童特殊的作业材料,使孩子能被材料所吸引,促使其分析和运动,从而使他们聚精会神,精力集中。儿童就会获得一种满足感和快乐感。这样儿童就向正常化迈进。即学会克制自我、平静地生活喜欢工作。这本书提高了我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平,在今后的实践中应不断地总结经验,寻求更好的教育方法,使孩子健康成长。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4
很不幸,我这学期的读书活动是不通过,所以我要再写一份,这次我要写的读后感是读《西游记》有感,西游记这本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一个很伟大的人,他的名字叫做吴承恩,是个男的。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叫做唐僧的和尚,非的不听周围人劝阻,要西天取经,然后他就开始了取经的历程,他身骑着白马,一个人孤独地走着,走啊走啊走,遇见了一个大山,这个大山的名字叫做五指山,五指山就跟他的名字一样,是如来佛一掌砸下来的,所以他就叫五指山,五指山还有一个非常大的作用,它是用来压当年大闹天宫的孙悟空的,孙悟空是个猴子,不知道哪来的本事,就上了天,玉帝给他个官当,他还不知好歹,嫌官太小,然后就大闹了天宫。
但是天宫里那么多的神仙好像也没有孙悟空厉害,所以玉帝没招了,就找来了大boss ,大boss 的名字叫做如来佛祖,如来佛祖不愧是大boss 啊,一掌就给孙悟空压在手底下了,然后就有了后面的故事。
唐僧看见了孙悟空,觉得这猴子太厉害了,都活了五百年了还不死,所以他决定把这猴子就出来,费劲巴力的爬到了山顶上,然后把符一揭,孙悟空就蹦了出来,这孙悟空不愧是大闹过天宫的人,被压了五百年不吃不喝的,还能这么活蹦乱跳,不得了啊不得了。
孙悟空出来之后就决定拜这个救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为师,要保护唐三藏西天取经,从此唐僧西天取经路上不再孤单,有了陪伴,但是孙悟空放荡不羁的性格还是屡教不改,都快把唐僧气死了,天上的神仙不干了,不行啊,唐僧气死了就没人西天取经了,于是派了观音菩萨来帮助唐僧,给孙悟空脑袋上带了一个紧箍咒,只要孙悟空不听话唐僧就念紧箍咒,孙悟空脑袋就疼了,他也就不敢撒野了,唐僧凭借着这个办法治了孙悟空一路,招不在少,管用就行!
俩人走啊走啊,路过了一个庄子,庄子的名字叫做高老庄,一听名字就知道里面住的人都姓高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有个女的也姓高,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来了,这还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但是漂亮的女人都有一个相同的问题,就是烂桃花太多了,不仅男人喜欢,雄性动物也喜欢她,最可怕的是那个雄性动物还是只猪!!!这他么问题就大了,这只雄性猪还他么是个猪妖,一般人都打不过他啊,你说这猪妖也不正经,仰慕人家高家小姐你就仰慕,还非要娶人家,你不知道有种专业术语叫做生殖隔离么,猪和人能生出孩子么!!!也不知道要为后代想想!
弱智猪每天都说要娶高家小姐,高家小姐每天都哭啊,呜呜哭啊,也是,好好一个人,要是有猪妖来娶你你也怕 啊,但是!高家小姐人长得漂亮命也挺好啊,就在要出嫁的前一晚,孙悟空和唐僧就来了,唐僧这个爱管闲事的就待不住了,非要孙悟空救这个高家小姐啊,我估计这唐僧也没安好心啊,看见个漂亮的就走不动道啊,孙悟空没招啊,我要不救这姑娘估计他又要念紧箍咒了,就算为了我自己那我也得救她啊。
然后就在结婚的晚上,孙悟空变成了高家小姐,替高家小姐拜了堂,在新人入洞房以后,猪妖就等不及了,欲火焚身啊,赶紧把高家小姐的喜帕摘了,就在猪妖准备脱衣服为后面的啪啪啪酝酿的时候,孙猴子就变回了原型,再不变也不行了,孙猴子是个直男啊,这要是被猪妖给啪啪了,以后还怎么泡母猴啊,猪妖看见自己心心念念的高家小姐变成了这幅猴子脸不禁大喊一声卧槽,然后他就萎了,跟孙猴子大战了好几回合,最终还是输了。
孙悟空把猪八戒带了回去,唐僧就又把猪妖收为了徒弟,这回可好了,仨人热闹了,能斗地主了!然后唐僧又收了徒弟叫沙悟净,凑够了四个人也就圆满了,终于凑够了一桌麻将。
师徒四人一路降妖除魔斩妖出怪,终于取得了真经。这个故事告诉我没坚持就是胜利,只要工夫深铁杵磨成针,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莫愁前路无知己,西出阳关无故人,总而来讲这本书对我的人生起到了重要的意义。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5
读第一遍的时候,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根本不解其义;读第二遍的时候,我把七代人进行了排列,终于使书中的人物对号入座;读第三遍的时候,我连同《百年孤独》所处的时代背景和作者的身世进行了了解,于是,我被深深地震憾了,为作者,为书本,为拉丁美洲。20xx年来,我在孤独中体会其中的孤独,并饱受折磨。为了排遣孤独,我不断地向我的朋友推荐《百年孤独》,分享孤独,理解孤独。
孤独是可怕的。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拉丁美洲几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百年的历程不断重复着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作者著书的目的是希望拉丁美洲的民众要团结起来,走向文明,走向开放,走向繁荣。
孤独是自闭的。《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文明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死了,连同马贡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于是,书中结尾是:那个长猪尾巴的男孩,也就是布恩迪亚家族的第七代继承人,他刚出生就被一群蚂蚁吃掉。
孤独是需要反省的。读完书本,掩卷深思。《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著书的涵义无疑是深远的:他是要通过布恩地亚家族7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要求读者思考造成马贡多百年孤独的原因,从而去寻找摆脱命运摆弄的正确途径。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无论是文章架构,还是内容选择;无论是叙述方式;还是表现手法;无论是典故引用,还是故事编排,无不采用其极,令人匪夷所思。内容庞杂,人物众多,情节曲折离奇,再加上神话故事、宗教典故、民间传说以及作家独创的从未来的角度来回忆过去的新颖倒叙手法等等,可谓是眼花缭乱。作者的匠心独运,文章的跌荡起伏,俨然是对读者最大挑衅。在不可思议的奇迹中,在现实交错的生活中,在血淋淋的现实中,在荒诞不经的传说中,使读者体会到最深刻的人性和最令人震惊的情感,进而理解孤独的本义,理解《百年孤独》的奇特。
孤独是需要摒弃的。变现实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是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对照《百年孤独》的现实与背景,我们不难发现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由此,我们想起了晚清政府闭关锁国以至惨遭蹂躏的结局和新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而重新崛起的历程。《百年孤独》的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完成巨著后曾有一个夙愿:希望一百年孤独的历史永远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但愿,作者的苦心和夙愿梦想成真。
家的读后感1500字篇6
曾经的你是否想过现在的自己过着怎样的生活,想过现在的你是否合你心意;而你是否还记得当初的记忆,记得你内心最纯真的自己。有时想起来还真有点像许巍的《曾经的你》中的歌词:“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间的繁华,年少的我们总有些轻狂,如今你四海为家。”对于《小王子》而言,小时候读的是小王子游遍各个星球的奇遇和对他那单纯世界的美好与向往,长大后读的是小王子摄人心魂的忧伤和他那执着而又复杂的爱。
?小王子》是一本献给所有大人的童话故事,书中用清新单纯的文笔表达了作者对最纯真最美好的心灵的向往。书中讲的是来自b—612星球的小王子和因为飞机发生故障的飞行员相遇在撒哈拉沙漠随后发生的一系列平凡简单又忧伤的故事。小王子生活在一个很小很小的星球,每天除了拿起铲子铲走猴面包树的种子在就是看日落,然而一颗玫瑰种子的到来打破的小王子无聊的生活。他与玫瑰相依相偎却又爱的沉痛。于是他开启了一场漫长的旅行。当飞行员与小王子第一次相遇时,飞行员就大吃了一惊,因为他是唯一没有说飞行员画的蟒蛇吃大象是“帽子”,这也是小王子和那些“大人”的区别吧。大人们总是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东西,几乎失去了想象力,在呆板麻木的生活中被金钱和权力蒙蔽了双眼。正如狐狸告诉小王子的那样“只有用心才可以看得清楚的事物,本质的东西,用眼睛是看不到的”。当你介绍给大人们你的朋友时,他们也许不会问:“他说话声音怎么样?喜欢哪些游戏?是不是也收集蝴蝶标本?”。他们也许想象不出一栋漂亮的房子,红砖瓦,窗前种养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休息的漂亮,只知道150万法朗的房子的漂亮。他们不相信会有一个可爱的小王子,咯咯的笑着,在找一只绵羊,但他们会相信一个来自b—612号小行星的小王子,他们以钱衡量美丑,以知识为证据,以那些代号作为是否了解的依据。小王子在旅行中接触着新的人和物,比如追逐权威、专制的国王,为了躲避醉酒耻辱而喝酒的酒鬼,占有星星并自认为严肃的商人,拒绝旅行的地理学家和墨守成规的点灯人。小王子好奇他们的生活,……但大人们似乎忘却了自己曾经也是生活在地球里的小王子……
?小王子》的作者安东尼·德·圣艾修伯里曾应征入伍,参加空军侦察行动,目睹法国空军大溃败。维希政府与希特勒签订停战协定后,他复员沉没彷徨了一段时间,辗转北非、葡萄牙来到了美国。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大人们总是死气沉沉的,虚荣肤浅,只追求金钱和权力的欲望,使他们的精神空洞无力。他以为童年时代是盼望奇迹、追求温情、充满梦想的时代,与当下的时代对比,他认为“大人应该以孩子为榜样,小孩要对大人宽宏大量”。于是作者选取了一个孩子看世界的角度,用孩子的童真、好奇心和想像更多了解这个世界的欲望来给大人讲故事,尤其是给那些“童心未泯”的大人讲,让他们借小王子的想象力暂时忘记属于大人世界的欲望,飞回童年,并反思现实生活,发现人生的真谛。
故事中的小王子有属于自己的玫瑰花,那是一朵自己浇灌,自己保护,付出自己的时间和精力去爱的玫瑰在他的心里它比玫瑰花园里所有花都美丽的花,他有了自己的狐狸朋友告诉他爱与责任,他找到了沙漠中神秘的美丽,用自己的单纯和对美好的向往深深的打动了我们。如果他们不是一味执着,故事的结局也许会更改吧。
每个人读《小王子》,都会因为不同的生活阅历和思想素质而得到不同的感受。就我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童话还不如说它是一个悲剧。童话中的灰姑娘幸福的生活着而小王子却在发现爱的真谛后死在沙漠里。大人们不一定不喜欢,也不一定看不懂,而是不想看懂,也许他们害怕这会唤起他们心中的自己的“小王子”。就像书中说的那样:“当你在满天繁星的夜晚,仰望天空,你会知道,小王子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微笑着。那么,所有的星星都会朝着你微笑呢。”他们会害怕看到自己在这条人生的道路出发时的笑脸,看到在这条路上走着走着就散了,散了自己最初的模样。
我想不如在某个惬意的下午,找个合适位置,重新翻开《小王子》,进入神秘有趣又悲伤的童话世界,静静感受吧,这是属于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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